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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厂化验室的监督管理

食品厂化验室的监督管理

作     者:刘英 王献军 程光宇 孟昭录 刘波 

作者机构:哈尔滨市太平区卫生防疫站150050 大连市中山区卫生防疫站 

出 版 物:《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Chinese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Management)

年 卷 期:1994年第10卷第4期

页      码:233-234页

摘      要:食品厂的化验室既是食品厂的质量检测部门,又是食品厂进行自我监督管理部门,因此,加强食品厂化验室的监督管理是提高食品卫生质量控制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内容。1 建立完善化验室,强化食品厂的自我监督管理1.1 化验室与食品厂主体工程要求做到“三同时”:(1)同时设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食品厂均按《食品卫生法(试行》)第6章第19条规定,由食品卫生科和检验科的食品卫生监督员一同到现场进行食品厂主体工程和化验室的设计。(2)同时施工。

主 题 词:食品厂 化验室 医药卫生管理 

学科分类:1004[医学-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类] 100403[100403] 10[医学] 

D O I:10.19568/j.cnki.23-1318.1994.04.016

馆 藏 号:203139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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