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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立法趋势研究

离婚时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立法趋势研究

作     者:谷景志 

作者机构:安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河南安阳455000 

出 版 物:《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Bohai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09年第31卷第2期

页      码:90-93页

摘      要:亲子关系立法从家族本位到亲本位再到子女本位的原则性演进历程,使得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的子女本位立法成为21世纪处理离婚亲子关系包括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问题的基本原则,成为具有历史必然性的世界趋势。子女本位的立法原则要求在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包括子女的意愿、年龄、实际需要等在内的诸多因素,但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以及相关规定表明子女本位的立法理念并未得到真正确立,子女的意愿未得到充分体现,有些表述也亟需规范。为真正保护子女利益,在我国相关立法中明确子女最大利益的指导思想,树立子女本位的立法原则,并进行具体制度规则的设计势在必行。

主 题 词:亲子关系立法 子女本位 直接抚养方 立法完善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D O I:10.3969/j.issn.1672-8254.2009.02.015

馆 藏 号:2031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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