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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报道应是客观事实

传媒报道应是客观事实

作     者:付素素 陈力丹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100021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100021 

出 版 物:《当代传播》 (Contemporary Communication)

年 卷 期:2004年第3期

页      码:11-13页

摘      要:在我国的传媒报道中,有两类新闻不符合新闻职业规范,一类是由记者参与设计、促成事件发生并予以报道的"媒介策划"的新闻,另一类是由企业策划的新闻,而新闻媒介为其提供了发表的平台.二者的共同特点是:媒介所报道的事实不是客观发生和存在的,而是由媒介或企业"制造"出来的.

主 题 词:新闻传媒 新闻报道 客观报道 新闻策划 假新闻 职业规范 

学科分类:01[哲学] 050301[050301] 0101[哲学-哲学类] 05[文学] 010105[010105]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D O I:10.3969/j.issn.1009-5322.2004.03.004

馆 藏 号:20314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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