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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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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版 物:《残疾人研究》 (Disability Research)

年 卷 期:2014年第2期

页      码:96-页

摘      要:所谓公私协力,指的是公私行动者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他们发展共同的产品或服务,并且共同分担风险、成本,共享收益。近年来台湾地区政府部门为促进残疾人士就业,广泛与民间部门组织协力合作的经验值得借鉴:政府外包给民间组织办理职业培训课程,这些组织包括以残疾人士为服务对象的非营利组织、政府劳动当局交付的第三方即各地县市政府和民间培训单位,残疾人士可以向承办培训单位申请免缴费用,由政府全额支付;政府通过立法要求承包公共事务的企业落实残疾人士公益岗位,如“公益彩券发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公益彩券经销商的遴选,应以身心障碍者等弱势群体为优先;政府借助公民社会资源力量创设庇护工场,如以关怀脑麻儿著名的“喜憨儿社会福利基金会”在政府单位释出场地和补助部分资金的支持下,已在全台设立20余家烘焙坊与餐厅;政府通过补助来增加企业雇用残疾人士的诱因,如允许企业在雇用期满30日后申请雇用薪资补助,若是同时进用三人以上,且安排工作教练指导协助,还可以申请工作教练辅导费补助;此外,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通过职务再设计和专业咨询辅导等措施协助残疾人就业。民间组织亦可参加政府相关会议,参与残疾人士就业政策的执行与推动。

主 题 词:残疾人就业 民间组织 劳动就业 残疾人士 公私协力 残疾学生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类] 

馆 藏 号:20314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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