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犯罪控制刍议 收藏
犯罪控制刍议

犯罪控制刍议

作     者:宫咏梅 Gong Ying-mei

作者机构: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51 

出 版 物:《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年 卷 期:2007年第19卷第5期

页      码:105-109页

摘      要:犯罪控制是社会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国家机关运用自己手中掌握的国家机器,通过各种措施,发现、制止和打击犯罪,以防止和减少犯罪危害的过程。犯罪控制的主体主要是负有犯罪控制职责与职能的国家犯罪防控职能部门;犯罪控制的客体是诱发犯罪的原因——即与犯罪有关的人、物、情景等因素;犯罪控制的基本手段从高到低依次包括政权、法律、纪律、宗教、道德、习俗等社会规范层次。为了实现犯罪控制的目标,必须设计具体的犯罪控制指标和制定明确而有力的奖惩性保障措施,将犯罪控制在正常度以内。

主 题 词:犯罪控制 主体 客体 手段 

学科分类:030605[030605] 03[法学] 0306[法学-公安学类] 

D O I:10.3969/j.issn.1673-1565.2007.05.022

馆 藏 号:203142430...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