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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1994年实施“安居工程”意见

建设部1994年实施“安居工程”意见

出 版 物:《北京房地产》 (Beijing Real Estate)

年 卷 期:1994年第4期

页      码:16-,21页

摘      要: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建设部要认真做好"安居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的要求,对1994年实施"安居工程"提出如下意见:一、"安居工程"要以建设平价住宅为主,重点解决城市居民及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加快解危解困,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实施"安居工程"的城市需要具备的条件:①地方政府有实施"安居工程"的具体方案和措施。②地方政府和个人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可以安排部分自筹资金。并具有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③住房困难户数量较多。④已经实施住房制度改革。

主 题 词:安居工程 地方政府 建设部 住宅设计 城市居民 具体实施 困难问题 具体方案 国有大中型企业 建设用地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财政学类]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020205[020205] 

馆 藏 号:203147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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