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骨·神·韵——中国书画中的精神性范畴
作者机构:湖北大学艺术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基 金: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2012BWY007)阶段性成果 2014年度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重点项目(项目编号:14ZS095)阶段性成果之一
出 版 物:《艺术百家》 (Hundred Schools In Arts)
年 卷 期:2014年第30卷第5期
页 码:70-73页
摘 要:气、骨、神、韵为中国书画中的精神必性范畴,它们联系着作品的生命力、感染力以及精神价值、艺术特质。"气"在中国古代思维中,其实有着多重含义。绘画与书法中的"气",联系着生命和精神这两个要素。气是生命,也是可以感动人的精神力量。骨与力量有关,而骨的力量,是源自于一种内在的力量,或者说一种人格的感染力并形成骨力、骨气、风骨、气骨等艺术品评术语。神这一范畴在绘画中与在书法中略有不同,绘画中的神,来自于被画对象——人物——的神。书法的神,是"风神",是由书家的技法高超的书法行为造就而成的书法作品的神。气和骨都与作品的感染力及艺术价值相关,而"神"是这种感染力的核心。神往往与想象力相联系。韵与神相似,都处于艺术价值、艺术感染力的中心。韵是一件书法、绘画作品是否可以称得上艺术作品的试金石。与神一样,韵是超越于形和单纯技术的一个概念,标志着书法、绘画批评摆脱"用"的标准与"技"的标准,确立起超越性、精神性、艺术性的标准。
主 题 词:中国书画 精神性 生命力 感染力 精神价值 艺术特质
学科分类:1304[艺术学-美术学类] 13[艺术学]
核心收录:
D O I:10.3969/j.issn.1003-9104.2014.05.016
馆 藏 号:203148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