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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于婚后所生利益的归属

论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于婚后所生利益的归属

作     者:裴桦 PEI Hua

作者机构: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出 版 物:《当代法学》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08年第22卷第5期

页      码:117-122页

摘      要: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于婚后所生利益的归属历来较有争议。本文首先将这些利益划分为孳息、投资收益和增值三个种类;然后对国内学者的不同观点进行了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确定其归属的一般规则和补充规则:一般规则是如果婚后利益的产生体现对方协力则作为共同财产,否则仍为个人财产;补充规则是如果一方仅以婚前财产所生利益为唯一收入来源,则将其中一部分视为共同财产;最后提出完善我国婚姻立法的条文设计方案。

主 题 词:婚前财产 婚后所生利益 孳息 投资收益 增值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核心收录:

馆 藏 号:20315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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