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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司监控制度介绍

日本公司监控制度介绍

作     者:张翌轩 

作者机构:美国亚立桑那州立大学(西校区)内审研究教授 

出 版 物:《中国内部审计》 (Internal Auditing in China)

年 卷 期:2001年第4期

页      码:12-13页

摘      要:日本股份有限公司机关的设计,是沿袭德国“双轨制”的精神,即经营与监督机关分离。董事会为业务执行机关,而董事会成员可分为代表董事、业务担当董事及其仅为董事会构成成员之董事。一般而言,代表董事是依董事会所作的决定,具体执行业务及代表公司的机关,具体执行业务及代表公司的机关。董事与公司基于委任的关系,其所应尽的义务除包括注意义务外,并监于董事责任的特殊性,以防董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特于商法中加入董事的忠实义务的要求。

主 题 词:日本 公司 监控制度 监控机制 发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202[120202]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馆 藏 号:203166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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