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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忠实履行检察职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忠实履行检察职责

作     者: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作者机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出 版 物:《天津人大》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

年 卷 期:2016年第5期

页      码:19-19页

摘      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既是检察机关的宪法义务,也是检察机关依法公正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保障。一、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根据我国宪法的制度设计,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立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分别行使相应的职权。检察机关必须强化宪法意识,

主 题 词:检察机关 宪法意识 法律监督机关 根本政治制度 检察人员 检务公开 民行检察 民事行政 人民监督员 专业化建设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类] 03[法学] 030204[030204] 

D O I:10.3969/j.issn.1674-6570.2016.05.011

馆 藏 号:203172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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