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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制定《反就业歧视法》应当着重解决的问题

我国制定《反就业歧视法》应当着重解决的问题

作     者:李雄 肖林彬 LI Xiong;XIAO Lin-bin

作者机构: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400031 重庆市开县南雅镇重庆405412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A级)<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05&ZD029) 主持人:李昌麒 

出 版 物:《职业技术教育》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年 卷 期:2011年第32卷第7期

页      码:12-18页

摘      要:就业歧视问题日益严重促使我国决策层和学界达成如下共识:我国应当尽快制定一部统一的《反就业歧视法》。面对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现有反就业歧视立法几乎无能为力。不仅反就业歧视的实体法规定残缺不全,而且反就业歧视的程序法规定形同虚设。综观世界反就业歧视立法经验,我国即将制定的《反就业歧视法》应当着重解决如下基本问题:《反就业歧视法》的立法目的应体现多重价值;其适用范围应该包含事业单位劳动者和国家公务员;我国应采取科学合理的就业歧视定义模式;设立统一的反就业歧视的专门机构;设计反就业歧视的司法救济机制;建构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制度。

主 题 词:就业歧视 立法目的 适用范围 反就业歧视 专门机构 司法救济机制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1[030101] 

D O I:10.3969/j.issn.1008-3219.2011.07.003

馆 藏 号:20317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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