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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大V转发违法广告须担责

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大V转发违法广告须担责

出 版 物:《名人传记(下半月)》 

年 卷 期:2016年第7期

页      码:13-13页

摘      要:7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在解读《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时表示,网络大V在微博上转发广告帖,如果广告违法,网络大V要承担相应违法责任。

主 题 词:国家工商总局 违法广告 网络 广告管理 广告违法 违法责任 互联网 张国华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馆 藏 号:203185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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