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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券登记结算的基本原理与规则重构

论证券登记结算的基本原理与规则重构

作     者:张保红 

作者机构:广东韶关学院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 

基  金: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资助(Yq2013148) 

出 版 物:《证券法律评论》 (Securities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16年第1期

页      码:63-75页

摘      要:有纸化时代,证券登记是对证券这一载体的登记;无纸化时代,证券登记是对证券权利的登记。无纸化消灭了证券权利的纸质载体,消灭了托管和存管的实物基础,也理应消灭人们头脑中的有纸化思维。按照无纸化的思维,我国证券登记结算体制应当设计如下:第一,证券享有和变动的公示采用登记和登记变更;第二,证券实行直接和集中登记。证券应当集中直接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名义登记则由信托法调整;第三,证券结算采中央一级结算方式,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负责。证券登记应当以证券账簿和证券账户为归集工具,并采用簿记法。

主 题 词:证券登记 无纸化的思维 证券账簿 集中直接登记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3[030103] 

馆 藏 号:20318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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