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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发回重审制度的正当性及规范化研究——以C市中级法院民事裁定案件为样本

民事再审发回重审制度的正当性及规范化研究——以C市中级法院民事裁定案件为样本

作     者:王晓 甘国明 Wang Xiao;Gan Guoming

作者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传统中国的情理法研究>(项目编号:10AFX004)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民事诉权保障论纲>(项目编号L15AFX005) 辽宁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基础理论研究课题<文化繁荣与文化创造语境下的中国法文化研究> 辽宁省社科联与高校社科联合作课题<社会控制论视阈下的民事诉权滥用规制研究>(项目编号:lslgslhl-12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出 版 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Journal of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6年第1期

页      码:75-79页

摘      要:在司法实践中,民事再审发回重审存在滥用的现象,暴露出发回重审在立法设计和制度运行中的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规范民事再审发回重审制度,应在肯定民事再审发回重审正当性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对于再审案件应当以自为裁判为原则,发回重审为例外,规范因事实问题发回重审;以保护当事人审级利益为要求,规范因程序违法问题发回重审;以发回重审裁定为中心,确立裁定书的拘束力;以审判公开为目标,强化发回重审裁定的说理性。

主 题 词:民事再审 发回重审 自为裁判 审级利益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6[030106] 

核心收录:

馆 藏 号:20319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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