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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宗教的积极作用

关于中国宗教的积极作用

作     者:何虎生 毛胜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 

出 版 物:《当代宗教研究》 (CONTEMPORARY RELIGIOUS STUDIES)

年 卷 期:2005年第3期

页      码:8-13,7页

摘      要:中国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积极作用.即在政治上.有利于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同心同德,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有利于开展对外交流,抵制渗透,开展国际宗教人权斗争。在经济上,有利于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有利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中国西部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有利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可持续发展。在文化上.有利于抚慰人心、引人向善: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社会公德体系的重建;有利于保护和发扬宗教文化艺术,丰富社会主义文化艺术:有利于把宗教文化纳入社会主义文化体系,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

主 题 词:中国 宗教工作 民族团结 社会稳定 社会主义文化 意识形态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类] 010107[010107] 

馆 藏 号:203208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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