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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规定民事责任的必要性及内容调整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责任的必要性及内容调整

作     者:杨立新 YANG Lixin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100872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科研课题"编纂我国民法典的重大问题研究"(15JJD8200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出 版 物:《法学论坛》 (Legal Forum)

年 卷 期:2017年第32卷第1期

页      码:11-19页

摘      要:《民法总则(草案)》第八章规定"民事责任"是必要的,并非由于《民法通则》统一规定民事责任规则不成功而否定民法总则规定民事责任的必要性,而是对于民法分则各编均须规定各自的民事责任而抽象规定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则,且为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义务-责任"逻辑关系的必然体现。草案规定民事责任的11个条文基本上是好的,逻辑关系清楚,多数条文的设计适当,但也存在较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进行内容上的调整。

主 题 词:民法总则 民事责任 一般性规则 内容调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核心收录:

馆 藏 号:20321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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