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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古代司法传统中的善治艺术

试论中国古代司法传统中的善治艺术

作     者:张本顺 陈景良 Zhang Benshun;Chen Jingliang

作者机构: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 

基  金:司法部2014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专项任务课题“中国古代司法审判艺术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4SFB5005) 2014年度安徽省高校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中国古代卡迪司法说’之批判--以宋代诉讼证据制度为视角”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SK2014A375) 

出 版 物:《兰州学刊》 (Lanzhou Academic Journal)

年 卷 期:2017年第3期

页      码:108-120页

摘      要:司法的最高境界是善治艺术。中国古代以士大夫为主体的司法官员们,能够高度自觉地将其道德良知、人文关怀、博爱精神、美学原则以及正义情感,以艺术性的方式、方法与风格,创造性地表达并融贯于其自身的司法实践过程之中,最终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纷争。中国古代司法善治艺术形态主要体现在司法官员们的"父母官诉讼"式的亲民艺术情怀,以及正名分、重人伦、美教化、厚风俗的德礼教谕艺术。古代司法善治艺术是中国传统司法经验、理性和智慧的结晶,无疑能为当代中国司法文明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历史本土法律文化资源。

主 题 词:中国古代 司法善治 “父母官诉讼” 德礼教谕 艺术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2[030102] 

D O I:10.3969/j.issn.1005-3492.2017.03.011

馆 藏 号:203216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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