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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宣判“乔丹”商标案:“飞人”对中文“乔丹”享有姓名权

最高法院宣判“乔丹”商标案:“飞人”对中文“乔丹”享有姓名权

作     者:王羽 

出 版 物:《上海企业》 (Shanghai Enterprise)

年 卷 期:2017年第1期

页      码:90-92页

摘      要: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与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商标系列纠纷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12月8日,乔丹商标系列案件迎来最终宣判结果,飞人乔丹实现大翻盘:涉及中文”乔丹”商标3件案件,乔丹体育败诉,侵权商标应予撤销:设计拼音及图形等另外7起案件,乔丹的诉请被驳回。根据判决,迈克尔·乔丹对中文“乔丹”享有姓名权。

主 题 词:商标案 姓名权 乔丹 最高法院 中文 系列案件 篮球明星 侵权商标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030101[030101] 

D O I:10.3969/j.issn.1004-7808.2017.01.033

馆 藏 号:20321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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