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预期履行不能制度的逻辑起点与立法完善 收藏
预期履行不能制度的逻辑起点与立法完善

预期履行不能制度的逻辑起点与立法完善

作     者:贺大伟 董娜 HE Da-wei et al

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上海200042 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上海201206 

出 版 物:《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l of Henan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ngineering College)

年 卷 期:2016年第24卷第6期

页      码:54-58页

摘      要:预期履行不能作为一种特殊的违约形态,与预期拒绝履行共同构成了我国《合同法》上预期违约的形态。从预期违约的适用形态考察,预期不能履行在学理上可以被认定为预期违约,但在我国立法中并未被实际确认。在此前提下,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预期履行不能与不安抗辩权并存的制度结构安排,尽管会引起制度之间的部分冲突,但仍可用原因进路和救济进路的划分标准予以解释、界定。民法典的编纂为两项制度的衔接提供了契机。

主 题 词:预期违约 预期不能履行 不安抗辩权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D O I:10.3969/j.issn.1008-2093.2016.06.017

馆 藏 号:203219981...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