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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官执法身份的实然与应然

社区矫正官执法身份的实然与应然

作     者:但未丽 Dan Weili

作者机构: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基  金: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社区矫正立法研究与立法设计"(批准号:15BFX05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出 版 物:《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17年第2期

页      码:52-57页

摘      要:社区矫正官执法身份和执法主体资格缺失,严重阻碍了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社区矫正官执法身份缺失的缘由,立法忽视是一方面,但更主要应归因于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的结构性缺陷。社区矫正的性质如果界定为刑罚执行,那么赋予社区矫正官人民警察的执法身份就是必须的,但只有司法实务部门建成专业、统一、稳定、符合刑罚执行素质要求的执行机构和矫正官队伍,执法身份和执法主体资格的赋予才能有所依傍并避免造成警种混乱。

主 题 词:社区矫正官 执法身份 立法缺失 执法队伍 警察身份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6[030106] 

核心收录:

D O I:10.3969/j.issn.1004-9142.2017.02.007

馆 藏 号:20322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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