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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消费公益诉讼的功能定位与功效评估

食品消费公益诉讼的功能定位与功效评估

作     者:宋亚辉 

作者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 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南京210093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民生视野下食品安全治理的法治化"(14ZDC02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公共风险管控的公私法合作机制研究"(15CFX020) 

出 版 物:《浙江学刊》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

年 卷 期:2017年第3期

页      码:83-90页

摘      要:食品消费领域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不当交易条件、群体性致害事故和潜在致害风险,我国消费公益诉讼制度正是围绕这三大问题而创设。透过公益诉讼的起诉条件、责任承担方式及其与私人诉讼的协调可以看出,消费公益诉讼秉承风险管控的理念和功能定位,致力于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实现公法上的风险管控目标。作为一种风险管控工具,食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制度与行政规制体制之间的关系,被制度设计者定位于一种"补充机制",但实际上却是一种功能重叠的制度安排。食品安全风险及致害事故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当前的消费公益诉讼制度难以发挥期待中的"补充"效果。未来要么降低公益诉讼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功能预期,要么基于诉讼信托理论全面改造当前的消费公益诉讼制度。

主 题 词:食品安全 消费公益诉讼 风险管控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030106[030106] 

核心收录:

D O I:10.16235/j.cnki.33-1005/c.2017.03.011

馆 藏 号:20323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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