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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

出 版 物:《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年 卷 期:2002年第4期

页      码:46-46页

摘      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科技、建设厅(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国家经贸委所属的原10个国家局管理的242个科研机构、中央所属的178家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建设部等11个部门(单位)所属的134个科研机构(以下简称转制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待遇调整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有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单位。

主 题 词:离退休人员 科研机构 社会保障 建设部 人事部 科技部 通知 社会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 国务院 

学科分类:120202[120202] 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财政学类] 020207[020207]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0201[经济学-经济学类] 020106[020106] 

馆 藏 号:20323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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