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版式设计的著作权法保护:排版劳动与审美表达--兼评吉林美术出版社诉海南... 收藏
版式设计的著作权法保护:排版劳动与审美表达--兼评吉林美术出版社诉海南出版社再审案

版式设计的著作权法保护:排版劳动与审美表达--兼评吉林美术出版社诉海南出版社再审案

作     者:何怀文 

作者机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基  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经费资助 

出 版 物:《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Ecupl Journal)

年 卷 期:2015年第18卷第5期

页      码:154-159页

摘      要:我国版式设计专有权的权利对象和边界不清,其根源是错误地以为版式设计专有权的对象是"版式设计"。版式设计受著作权法保护,正当基础不外乎排版劳动与审美表达。一方面,按照既定的版式设计逐页手工拣字、对齐,或者用电脑编辑作品,需要付出实质性劳动,这适合采用邻接权保护。据此,只有以原样复制此种版式设计出版同样内容的图书期刊才构成侵权。另一方面,以字符作为绘画创作元素,变形配色并结合图案、留白,由此形成的用于宣传的图文版式设计属于"作品",其审美表达如果具有独创性,则应作为美术作品享有著作权。在这两种法理基础之外,再以鼓励创新为由对"版式设计模板"类推适用版式设计专有权保护,不但不能鼓励版式设计模板直接开发者投入创新,反而容易导致法律适用混乱。

主 题 词:版式设计 文本版式设计 图文版式设计 排版劳动 审美表达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核心收录:

D O I:10.3969/j.issn.1008-4622.2015.05.015

馆 藏 号:203243637...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