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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试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作     者:刘坚勇 

作者机构:兖州矿区职工大学山东兖州273500 

出 版 物:《莱阳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Laiyang Agricultural College(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02年第14卷第3期

页      码:49-51页

摘      要:悬赏广告的性质系一要约。理由是要约说符合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和契约自由原则,能够找到充分的法律依据,无碍于维护当事人利益及交易安全,能够解释悬赏广告的各种复杂情形。悬赏广告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须有广告人,须以广告方式发出要约,广告内容有对完成指定行为者给付赏金的意思表示,赏金的兑现须以完成指定行为为条件。悬赏广告一经承诺即生契约之法律效力。

主 题 词:悬赏广告 法律性质 要约说 法律效力 合同法 单独行为说 当事人利益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030107[030107] 

D O I:10.3969/j.issn.1674-1471.2002.03.013

馆 藏 号:203248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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