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主体制度之构想 收藏
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主体制度之构想

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主体制度之构想

作     者:邹焕聪 ZOU Huan-cong

作者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基  金:作者主持的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地方政府债券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编号:CX09B_005R)的研究成果之一 

出 版 物:《中国流通经济》 (China Business and Market)

年 卷 期:2011年第25卷第1期

页      码:118-122页

摘      要: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主体制度存在主体地位不明、权力机关功能缺位、各地政府发债权不公、主体法律障碍尚未清除等一系列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主体制度,应借鉴国外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主体制度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按照循序渐进原则,采取两步走战略,逐步建立实施。从近期看,要修改《预算法》,适度扩大有举债权的地方政府范围;借鉴国内外有关经验,完善发债主体的资格条件;围绕法治国家的目标,实现由政府许可向人大审议发展。从远期看,要制定《地方政府债券法》,规定各级地方政府均有举债权;进一步总结实际发行经验,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主体条件;发挥地方人大的决定性作用,实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政府备案制。

主 题 词:地方政府债券 发行主体 主体制度 制度设计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财政学类] 020203[020203] 

D O I:10.3969/j.issn.1007-8266.2011.01.026

馆 藏 号:203256700...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