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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理解与适用(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理解与适用(三)

作     者:陈渊鑫 

作者机构: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财政监督》 

年 卷 期:2017年第17期

页      码:45-51页

摘      要:十八、竞争性谈判适用情形 法律条文: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应当是采购人不可预见的或者非因采购人拖延导致的;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采购艺术品或者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因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导致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主 题 词:政府采购合同 竞争性谈判 招标文件 最低评标价法 专有技术 履约保证金 预算金额 艺术品市场 采购代理 财政部门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3[030103] 

馆 藏 号:20326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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