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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与精准扶贫的法律对接

论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与精准扶贫的法律对接

作     者:李亮 高利红 

作者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出 版 物:《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7年第44卷第5期

页      码:59-65页

摘      要:目前我国命令控制型生态补偿模式导致重点生态功能区内农民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屡见不鲜。生态补偿与益贫式发展模式具有耦合性,因此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法律机制设计应当遵循益贫原则,构建以权利为本位的生态扶贫法律机制。我国可以借鉴域外生态补偿与减贫相结合的先进经验,通过建立林地适度规模化经营激励机制、健全保育地役权制度以及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扶贫,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式扶贫的法律机制。

主 题 词:重点生态功能区 生态补偿 权利本位 精准扶贫 

学科分类:030108[030108] 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核心收录:

D O I:10.16366/j.cnki.1000-2359.2017.05.010

馆 藏 号:20326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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