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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污染产品税中国化之正当性

试论污染产品税中国化之正当性

作     者:褚睿刚 CHU Rui-gang

作者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基  金:中国法学会一般项目"环境税立法目的与制度构建研究"(CLS(2015)C3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环境税整体化研究--以立法目的 原则与制度设计为中心"(15FFX047) 

出 版 物:《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7年第5期

页      码:1-7页

摘      要:污染产品税是以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产品课征的一种间接环境税。就世界范围而言,污染产品税多作为一种独立的环境税实现环境保护。我国尚未建立污染产品相关的环境税制,转而由传统的消费税承担污染产品的课税职责,环境保护功效大打折扣。当下,我国引入污染产品税具备相当的正当性:必要性方面,在商品经济下,大量产品需求带来的环境污染无法忽视,绿色财政成为可持续发展理念下国家财政发展的新方向,污染产品税制的引入亦符合环境税制的国际发展规律;良好的政策大环境、极高的公众支持以及"结构性减税"营造的税负空间为污染产品税制的引入带来了极大的可行性。

主 题 词:污染产品税 环境税 消费税 必要性 可行性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1[030101] 

D O I:10.14092/j.cnki.cn11-3956/c.2017.05.001

馆 藏 号:203269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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