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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是生命的表现——方东美诗学美学思想探微

诗是生命的表现——方东美诗学美学思想探微

作     者:兰希秀 

作者机构: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北京100048 

基  金:作者参与的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华美学精神与20世纪中国美学理论建构" 2016年度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20世纪皖籍美学家研究"(SK2016A0815)的阶段性成果 

出 版 物:《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andong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7年第62卷第6期

页      码:105-113页

摘      要:结合其具体诗词作品来看,方东美的诗学本质论可以概括为:诗(艺术)是生命的表现。"表现"既是一种艺术创作方式与方法,又指向诗(艺术)审美境界的创构,具有本体意义。"生命"并不是指物质的生命肉体,而指向一种生命精神,方东美称之为"普遍生命"。"普遍生命"的实质是一种以实现生命理想价值为旨归,绵延不息于宇宙中的生命创造力和生命精神;"普遍生命"的五种要义,即是它在时间进程中显示出的"创生"、"广生"、"继生"、"新生"、"恒生"五种功能。

主 题 词:诗学 表现 生命 普遍生命 

学科分类:0501[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05[文学] 050106[050106] 

D O I:10.16456/j.cnki.1001-5973.2017.06.011

馆 藏 号:20328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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