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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的“一二三”

环保税的“一二三”

作     者:宜瑾 

作者机构:不详 

出 版 物:《环境》 (Environment)

年 卷 期:2018年第3期

页      码:68-70页

摘      要: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按照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以下简称“环保税”,是按季申报,这也意味着,今年4月1日,将迎来首个环保税征期。环保税最先是由谁提出的?环保税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最先提出的,他的观点已经被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接受。欧美各国在环保政策方面逐渐减少直接干预手段的运用,越来越多国家地区采用生态税、绿色环保税等多种特指税种来维护生态环境,针对污水、废气、噪音和废弃物等突出的“显性污染”进行强制征税。荷兰是征收环保税比较早的国家,为环境保护设计的税收主要包括燃料税、噪音税、水污染税等,其税收政策已为不少发达国家研究和借鉴。此外,1984年意大利开征了废物回收费用,作为地方政府处置废物垃圾的资金来源,法国开征森林砍伐税,欧盟开征了碳税。

主 题 词:环保税 西方发达国家 环境保护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设计 水污染税 税收政策 废物回收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财政学类] 0201[经济学-经济学类] 020106[020106] 

D O I:10.3969/j.issn.0257-0300.2018.03.027

馆 藏 号:20328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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