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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业豁免行为范围的研究

美国农业豁免行为范围的研究

作     者:丁志春 

作者机构: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与艺术系 南京师范大学 

出 版 物:《世界农业》 (World Agriculture)

年 卷 期:2013年第4期

页      码:49-54,159页

摘      要:农业豁免制度不是无条件的豁免,农业主体的行为是其能否得到豁免的重要衡量因素之一。中国《反垄断法》第56条虽对农业主体可豁免的行为类型作了规定,但未对可豁免的范围及性质作详细的规定,不利于农业豁免行为在司法中的审查。美国是最早设立农业豁免制度的国家,美国立法和判例都对农业豁免的行为有十分详细的规定,研究和探讨美国在农业豁免行为范围的界定,对中国的农业豁免行为研究有着重要的启示。

主 题 词:反垄断法 农业豁免 行为范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D O I:10.3969/j.issn.1002-4433.2013.04.013

馆 藏 号:203288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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