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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个人魅力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作用——以洛阳师范学院教学实践为例

教师个人魅力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作用——以洛阳师范学院教学实践为例

作     者:雷骥 

作者机构:洛阳师范学院马列理论教研部河南洛阳471022 

基  金: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与研究"(2012SJGLX232) 

出 版 物:《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Research)

年 卷 期:2013年第29卷第2期

页      码:56-58页

摘      要:任课教师的个人魅力直接影响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效果。主要体现在:教师的理想远大、信仰坚定的政治人格可以潜移默化地引导大学生确立科学的理想信念;能歌善舞、多才多艺的个性特点能够点燃大学生上课的激情;激情四射、幽默风趣的语言艺术,可以吸引大学生听课的热情,提高课堂教学的生动性和实效性;正直率真、严厉执着的人格魅力可以感染大学生的心灵。

主 题 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人格魅力 教学效果 

学科分类:030505[030505] 03[法学] 030501[030501]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D O I:10.15938/j.cnki.iper.2013.02.020

馆 藏 号:20329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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