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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宋词》所见宋代诉讼及司法

《全宋词》所见宋代诉讼及司法

作     者:何永军 HE Yong-jun

作者机构: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5 

出 版 物:《宁夏社会科学》 (NingXia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06年第2期

页      码:145-149页

摘      要:宋朝司法官吏仍死守着无讼、去讼的主张,然民间一时“好讼”成风,不过对其“好讼”也不可过分夸大。个案显示宋代司法有其优点,但仍太任情随意、缺乏技术理性,正义常常仅在司法官吏的一念之间,而由文人艺术家充当司法官员是宋代司法极其灵活的重要成因之一。

主 题 词:全宋词 宋代 诉讼 司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2[030102] 

核心收录:

D O I:10.3969/j.issn.1002-0292.2006.02.030

馆 藏 号:20330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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