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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略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作     者:姚介厚 

作者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北京100732 

出 版 物:《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Jinan: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18年第28卷第4期

页      码:61-65页

摘      要: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深化契约论思想,为法国大革命后建立民主共和国提供"人民主权"的政治设计。社会契约论具有四个方面的要义:批判了先前的一些契约论思想,揭示社会契约的本质;提出社会契约的本性在于人民作为整体来说就是主权者;论述了国家政府的形式,主张建立民主共和政制;用法治代替君主专制政治,是改造封建社会弊病、实施民主政治的根本手段。《社会契约论》也存在哲学、政治与历史观方面的一些历史局限性:卢梭的人类不平等起源与社会契约学说有着许多合理内核,闪耀着历史辩证法光辉,但不能说它已经步入了历史唯物主义之门,它终究未摆脱历史唯心论成见。此外,卢梭主张一种自然宗教的有神论,他倡导"公民宗教",也表现了其哲学与宗教思想的二重性。由于时代的局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并没有超出近代资产阶级的政治文明思想范畴,他描绘的自由、平等和全民幸福的理想国家,理论上带有乌托邦色彩,实践上是为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勾画了一幅比较完善的设计图。

主 题 词:卢梭 《社会契约论》 主权在民 民主共和制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类] 010103[010103] 

D O I:10.3969/j.issn.1671-3842.2018.04.010

馆 藏 号:203304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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