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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全圣实业有限公司诉王新丹、上海不夜城国际眼镜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案

厦门全圣实业有限公司诉王新丹、上海不夜城国际眼镜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案

出 版 物:《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CHINA GLASSES SCIENCE-TECHNOLOGY MAGAZINE)

年 卷 期:2016年第5期

页      码:54-56页

摘      要:原告厦门全圣实业有限公司是名称为"眼镜(电视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该公司发现被告王新丹在被告不夜城眼镜市场管理公司经营的市场内开设的"诺熙珍妮眼镜店"销售与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几乎完全相同的儿童眼镜商品,侵害了原告享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王新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告不夜城眼镜市场管理公司作为市场管理者,未尽到监管义务,应当对被告王新丹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主 题 词:外观设计专利 王新 眼镜市场 国际眼镜 眼镜店 专利权人 市场经营管理 侵权行为 专利登记 珍妮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馆 藏 号:203305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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