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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矿产资源法》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

贯彻《矿产资源法》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

作     者:李长申 王明诗 祝肇琨 

作者机构:平顶山矿务局六矿 

出 版 物:《中州煤炭》 (Zhongzhou Coal)

年 卷 期:1992年第5期

页      码:37-38页

摘      要:平顶山局六矿是设计年产量90万t的大型矿井,经技术改造现已达130万t。自1970年投产以来,矿领导都十分重视煤炭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工作,把回采率作为煤矿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特别是自1986年颁布《矿产资源法》以来,矿领导把回采率计划列入了年计划,在考虑引进技术与设备的同时考虑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煤层的赋存状况考虑设备的选型及开采方法。在管理上,总工、地测科、生产技术科、总办室(设计)、采掘队等对资源回收责任明确,并建立了一系列的资源监督与管理制度。

主 题 词:煤炭 资源 回收率 矿产资源法 采煤 

学科分类:081901[081901] 0819[工学-海洋工程类] 08[工学] 

馆 藏 号:20330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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