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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重大危险源“液氨”的安全管理

浅谈对重大危险源“液氨”的安全管理

作     者:谭小术 童刚 刘鑫 TAN Xiao-shu;TONG Gang;LIU Xin

作者机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四川德阳618000 

出 版 物:《化工设计通讯》 (Chemical Engineering Design Communications)

年 卷 期:2008年第34卷第4期

页      码:12-13页

摘      要:0引言按照国家《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规定液氨属于2·3类有毒气体。它对人体、水源、土壤和大气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通过相关专家测定:蒸发1kg液氨可得到1 316L气氨,如果1t液氨跑出容器,则可使72万m3的空间受到污染。氨是无色气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氨吸入人体,轻度中毒者出现流泪、咳嗽、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中度中毒会出现呼吸困难、紫绀,有肺炎迹象;重度中毒可发生肺水肿,或有呼吸困难等症状。吸入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液氨能致皮肤灼伤。在加上液氨从容器内泄漏出来后,由于压力变化,液氨迅速气化,顺风扩散,使人和其他动物呼吸困难,致人死亡。因此看来氨对人体和环境危害非常大,一旦泄漏控制起来也非常困难。为了避免发生这种险情,这就给我们有“氨”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提出非常高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氨”的管理非同小可,不得不高度重视。现就“氨”的安全管理谈谈如下建议。1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制定氨贮罐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管理网络,车间主任作为第一负责人亲自挂帅,其他车间领导为第二负责人,实行班组负责制,班组安排专人管理;建立了“重大危险源日巡检制度”,日常管理和巡检工...

主 题 词:危险化学品 “液氨” 安全管理 有毒气体 

学科分类:081702[081702] 08[工学] 0817[工学-轻工类] 0837[0837] 

D O I:10.3969/j.issn.1003-6490.2008.04.004

馆 藏 号:203348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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