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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剧表演团体“公益性”与“盈利性”经营之难——对晋剧艺术发展制度的思考

晋剧表演团体“公益性”与“盈利性”经营之难——对晋剧艺术发展制度的思考

作     者:郭宾 邱怀生 

作者机构:山西大学音乐学院 

基  金: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20102100)资助 

出 版 物:《福建艺术》 (Fujian Arts)

年 卷 期:2012年第6期

页      码:37-39页

摘      要:晋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需要保护、还需鼓励它的传承与传播。晋剧艺术的这一身份.表现为晋剧表演团体转企改制之后.出现了“公益性”事业单位与“盈利性”企业单位并存的情况。而这致使在晋剧艺术市场中,晋剧艺术表演团体的经营存在“公益性”与“盈利性”并存的模式。我们需要考察.此种文化体制改革后的晋剧经营制度.是否有利于晋剧艺术的发展.以满足其背后折射出的保护文化多样性、弘扬传统文化、实现文化复兴、确定自身文化身份的强烈诉求。

主 题 词:艺术表演团体 晋剧艺术 经营制度 盈利性 公益性 艺术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体制改革 

学科分类:1303[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 13[艺术学] 

D O I:10.3969/j.issn.1004-2075.2012.06.018

馆 藏 号:20335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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