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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法制节目主持人个人魅力应具备的意识

谈法制节目主持人个人魅力应具备的意识

作     者:戴巧玲 杨施敏 

作者机构: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出 版 物:《网友世界》 (Net Friends)

年 卷 期:2013年第16期

页      码:88-88页

摘      要:从1985年到现在,法制节目已走过了20个年头,一路走来,中国电视法制节日日趋成熟,这与法制节目主持人也是分不开的。纵观法制节日的现状,不管是从节目形式,还是节目主持人的风格都出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态势。主持人是节目的灵魂,法制节目主持人更要肩负着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节日当中,主持人不仅要把发生的事情以讲故事方式让大家轻松明了,更要传递法制节目的思想性,成为观众眼里“法”的代言人。这就要求法制节目主持人要具备充分的意识,让自己在不失亲和力的前提下又要让受众有足够的信任感。作为法制节目主持人不能给观众严肃感,更不能摆一张“法官脸”,要亲切自然、娓娓道来,权衡好情与理当中的矛盾,这样才能得到观众的信任,成为一个极具魅力的法制节目主持人。

主 题 词:“法”的代言人 责任意识 服务意识 创新意识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08[工学] 081201[081201] 0812[工学-测绘类] 

馆 藏 号:20335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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