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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探析

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探析

作     者:蒋陆军 李晓琦 JIANG Lu-jun;LI Xiao-qi

作者机构: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出 版 物:《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of Neijiang Normal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06年第21卷第1期

页      码:40-43页

摘      要:举证时限是诉讼当事人是否承担不利裁判风险的一个重要分界线。现在意义上的举证时限概念,可追溯至历史上的法定顺序主义和随时提出主义。目前大多数国家都相继确立了证据适时提出主义,我国也经历了由证据随时提出主义向证据适时提出主义的转变。但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所确立的举证时限制度对具体制度和规则的设计,仍然存在矛盾和缺陷,同时,期望通过司法解释来构筑完整的举证时限制度本身也有失常理,我国目前并不系统的举证时限制度急切需要通过立法来加以完善。

主 题 词:民事诉讼 举证时限 证据失权 证据交换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6[030106] 030609[030609] 0306[法学-公安学类] 

D O I:10.3969/j.issn.1671-1785.2006.01.011

馆 藏 号:20335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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