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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均衡之间——以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为例

在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均衡之间——以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为例

作     者:杨晋玲 YANG Jin-ling (Law School of Yunnan University,Kunming 650091)

作者机构: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出 版 物:《现代法学》 (Modern Law Science)

年 卷 期:2002年第24卷第1期

页      码:49-54页

摘      要:由于婚姻法学界对婚姻家庭制度的深层问题重视不够 ,民法学者在探讨民法典的相关问题时 ,对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婚姻家庭编或简单带过或不予注意 ,这势必影响该编的规范设计。而婚姻立法的价值取向问题决定着该编的风貌 ,需要加以关注 ,同时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应以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均衡为其价值取向。

主 题 词:个体利益 社会利益 婚姻家庭制度 夫妻财产制 民法 婚姻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核心收录:

D O I:10.3969/j.issn.1001-2397.2002.01.006

馆 藏 号:20336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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