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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共消防安全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共消防安全的通告

出 版 物:《浙江消防》 (Zhejiang Fire)

年 卷 期:1995年第4期

页      码:17-17页

摘      要: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障公共安全,积极预防火灾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公民必须增强消防法制观念,高度认识火灾的严重性,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改善防火条件,落实防火措施,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建立。

主 题 词:消防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监督机构 建筑工程 防火设计 公安部 化学危险物品 易燃易爆 公共场所 消防安全工作 

学科分类:03[法学] 08[工学] 0837[0837] 0838[0838] 0306[法学-公安学类] 

馆 藏 号:203367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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