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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责任与赔偿法律制度的完善

论环境责任与赔偿法律制度的完善

作     者:於方 韩梅 田超 

作者机构: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 

出 版 物:《环境保护》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年 卷 期:2018年第46卷第16期

页      码:35-38页

摘      要:污染者因环境损害可能承担的责任,包含侵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行政罚款、行政强制等行政责任以及罚金等刑事责任。目前,三种责任之间缺乏统筹考虑,法律条款设计整体上偏重污染者损害担责,忽视环境风险预防。具体到损害担责有关条款,法律法规规定和司法解释之间、现有政策与法律之间衔接不足。理论上,三类环境责任之间具有内部可衔接性,应当坚持系统论,逐步完善环境责任与赔偿法律体系,统筹解决环境风险预防和损害修复、赔偿问题。近期应以制度建设为核心,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行积累案例经验,逐步修订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推动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制度;远期应以规范环境责任与赔偿法律体系为目标,制定统一的环境责任与赔偿法,体系化解决环境问题。

主 题 词:环境责任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环境风险 环境责任与赔偿法 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权 环境犯罪 

学科分类:030108[030108] 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D O I:10.14026/j.cnki.0253-9705.2018.16.007

馆 藏 号:20338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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