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论盗窃罪中的数额认识错误 收藏
论盗窃罪中的数额认识错误

论盗窃罪中的数额认识错误

作     者:简爱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出 版 物:《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15年第33卷第6期

页      码:91-102页

摘      要:对数额的体系定位有客观处罚条件说和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说两种观点。相比之下,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说的处理结果更具刑法规范制度上的契合性与刑法理论语境的适应性。在此立场下,数额认识错误中包括消极的错误和抽象的对象认识错误。对于消极的错误,由于行为人没有认识到成立犯罪的数额,可阻却盗窃故意;对于抽象的对象认识错误,可在重合限度内成立相应的盗窃既遂或"数额较大"的未遂。天价案的出现一方面源于理论挖掘的深度不够,一方面在于陷入了"唯数额论"的误区。破除"唯数额论"不应局限于理念上的改变,还有待立法设计上的跟进。

主 题 词:基本数额 加重数额 加重构成 量刑规则 认识错误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4[030104] 

D O I:10.16290/j.cnki.1674-5205.2015.06.011

馆 藏 号:203382277...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