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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信访的程序性设计

涉诉信访的程序性设计

作     者:史东洋 SHI Dong-yang

作者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出 版 物:《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Liaodo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06年第8卷第1期

页      码:1-3页

摘      要:涉诉信访的程序性设计包括诉讼性和非诉讼性程序设计两方面。涉诉信访作为信访的最主要方式,其程序化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它能为法治建设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更在于通过这种程序性设计,使民众与行政司法人员形成一种法律意识,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最终实现进行意识积累。

主 题 词:信访 涉诉信访 申诉权 再审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类] 120401[120401] 

D O I:10.3969/j.issn.1672-8572.2006.01.001

馆 藏 号:20340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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