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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之否定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之否定

作     者:程龙 CHENG Long

作者机构:云南大学法学院 

基  金:2017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宪法治理视角下的审判中心主义诉讼制度研究”(QN2017014)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医疗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研究”(2016ZDX07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出 版 物:《北方法学》 (Northern Legal Science)

年 卷 期:2018年第12卷第6期

页      码:117-124页

摘      要:民事公益诉讼是近年来民事诉讼发展的新生有益制度,在公共利益受损但缺少救济机会时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犯罪必然侵犯公共利益的特性,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成为了新生问题。民事公益诉讼与刑事诉讼在针对抽象公共利益救济上的制度设计具有重叠、竞合关系,且人民检察院针对具体、特定的国家、集体财产利益受侵害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已经能够救济具体公共利益受到的损害,故而实无必要设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免导致制度剩余和不相容的问题出现。

主 题 词:民事公益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公共利益救济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6[030106] 

D O I:10.13893/j.cnki.bffx.2018.06.011

馆 藏 号:20342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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