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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庭审实质化的必要与可能——从减刑是罪犯的权利说起

减刑庭审实质化的必要与可能——从减刑是罪犯的权利说起

作     者:曾娇艳 

作者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2400 

出 版 物:《湖北社会科学》 (Hubei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9年第1期

页      码:152-160页

摘      要:减刑制度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国家恩惠,同时也是罪犯应当享有的一项权利。当前的减刑案件庭审受减刑"奖励说"理念的影响,庭审流于形式的现象十分突出。推进减刑庭审实质化,需要转变减刑制度的设计理念,构建国家权力与公民犯罪人权利的基本平衡;在推进维度上,实现案件类型从"给予减刑"到"撤销减刑",审理内容从"确有悔改表现"到"不具有悔改表现",审级制度从"一审终审制"到"二审终审制"的转变;在机制展开上,突出刑罚执行机关对审判机关的配合,将泛化的检察监督转化为具体的诉讼职能,重塑执法主体之间以"审判为中心"的配合、制约机制,以打破封闭的权力结构。

主 题 词:减刑 庭审实质化 权利说 奖励说 信用减刑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4[030104] 

D O I:10.13660/j.cnki.42-1112/c.014960

馆 藏 号:20345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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