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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基本权利功能理论完善我国残疾人教育法律制度

以基本权利功能理论完善我国残疾人教育法律制度

作     者:刘璞 Liu Pu

作者机构: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西安710063 

基  金: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西部农村地区残疾人受教育权保障制度的设计与政策干预机制研究"(16YJC880049)的部分成果 

出 版 物:《教育发展研究》 (Research in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年 卷 期:2018年第38卷第23期

页      码:51-58页

摘      要:近年来,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教育部颁布了新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但健全残疾人受教育保障机制仍有可改进之处。德国的基本权利功能理论可以很好地建构部门法律制度,这种理论在我国宪法中已有理论基础。依据基本权利的功能理论,可以建构残疾人受教育权的防御权功能、受益权功能和客观价值秩序功能下的法益,设计残疾人教育法律制度,促进残疾人教育法律制度的完善。

主 题 词:残疾人 受教育权 基本权利功能 立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401[教育学-教育学类] 03[法学] 04[教育学] 040109[040109] 030103[030103] 

核心收录:

D O I:10.14121/j.cnki.1008-3855.2018.23.010

馆 藏 号:20345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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