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预付式消费引入后悔权的必要性及其制度设计 收藏
预付式消费引入后悔权的必要性及其制度设计

预付式消费引入后悔权的必要性及其制度设计

作     者:王博 Wang Bo

作者机构: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 

基  金: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预付式消费履约担保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7YJC820047) 2016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青年项目"网络消费信用评价体系的刑法保障研究"(项目编号:L16CFX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出 版 物:《法治社会》 (Law-Based Society)

年 卷 期:2019年第1期

页      码:100-109页

摘      要:我国学界就消费者后悔权问题形成了"限制说"与"扩张说"之不同立场。目前,我国预付式消费呈现出"失实的优惠刺激限制了市场机制本身的调节作用、法制缺位引发保障性制度供给不足、消费者组织支持与消费者维权能力上存在局限"等特征。我国预付式消费中的后悔权机制应采取基础性规定与特别性规定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权利行使期限可适度长于网络购物消费,行使条件应限于初次消费之后,权利行使的法律后果仅面向将来而不溯及合同已履行部分。

主 题 词:预付式消费 消费者保护 后悔权 制度设计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D O I:10.19350/j.cnki.fzsh.2019.01.010

馆 藏 号:203458708...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