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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站名广告合同”案

锦州“站名广告合同”案

作     者:流星 

出 版 物:《法律与生活》 (Law & Life)

年 卷 期:1996年第10期

页      码:32-33页

摘      要:1995年9月。 锦州市新华联电器有限公司办公楼座落在新拓宽的人民街南端,十字路口北侧,路东。此时的公司职工精神振奋,格外欢悦。因为,公司领导讲人民街公汽公司开通9路车,在办公楼前路旁设新华联站点,公司的名称将作为一个新的地名在锦州逐渐叫开,公司也就会日益深入到市民心目中,此举无疑会为公司带来极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了迎接9路车的开通,新华联公司在紧锣密鼓中作了一系列准备工作。他们与艺术广告公司签订在四中北墙外设立大型广告牌,与渤海广告公司签订了洛阳路与中央街交叉路口。

主 题 词:广告合同 锦州市 广告公司 站名 汽车广告 区医院 社会公益事业 事业管理 交叉路口 废止合同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1[030101] 

馆 藏 号:20348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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